按DLD使用要求起草的房产授权委托书可让您的授权代理人在您身处海外、无法到场或希望委托时完成明确的迪拜房产交易。我们按具体交易——出售、购买、管理、交付、抵押或赠与——及DLD/接收机构现行要求起草,并协调适用的阿联酋公证流程。材料齐全时可当日起草。
适用于DLD的措辞从明确房产和权限开始
房产授权委托书须注明具体房产——产权证书编号、地块编号及区域——并明确载明所授权的行为。措辞笼统或未注明房产的授权书,提交时可能被拒。
先确定房产交易类型
| 交易 | 专项页面 | 核心权限 |
|---|---|---|
| 出售房产 | 房产出售委托 | 明确出售/过户权限、房产信息及需要的收付款/成交权限。 |
| 购买房产 | 房产购买委托 | 购买、签署、付款/登记以及适用时的持有比例。 |
| 管理/出租 | 物业管理委托 | 租赁、收租、Ejari、维护、公用事业和通知,不默认包含出售/抵押。 |
| 开发商交接 | 房产交接委托 | 验房、整改清单、钥匙、文件及开发商交接事项。 |
| 赠与房产 | 房产赠与委托 | 赠与措辞、房产信息、赠与人/受赠人及 DLD 条件。 |
房地产授权委托书可以授权的内容
- 出售特定房产——签署购房协议,出席土地局,完成转让
- 购买房产——签署购房协议,完成尽职调查,转让所有权
- 抵押房产——与阿联酋银行安排并签署抵押
- 以土地局费用向直系亲属赠与房产
- 管理房产——签署租赁合同,收取租金,安排维护
- 向开发商(EMAAR、DAMAC、Nakheel、Meraas等)申请无异议证明
起草文件——以及后续交易文件
- 所选公证路径要求的身份证明。迪拜法院在线认证要求相关当事人持有效的酋长国身份证;本人到场或境外签署路径的要求不同。
- 用于识别委托人和代理人的护照及身份资料;是否需要原件或副本,应按所选办理路径确认。
- 用于起草的产权证副本或足以识别房产的资料。不得把产权证原件表述为签发所有房产授权委托书的普遍要求。
- 仅在后续DLD交易要求时提供开发商或e-NOC资料;这不是签发授权委托书本身的普遍文件。
- 仅在拟办理交易涉及抵押、解除抵押或其他受贷款方控制的步骤时,才需要银行或抵押状态文件;这些文件应与公证签发要求分开核对。
第29/R/2025号通函强化了 DLD 房产交易授权委托书的官方核验和交易专用措辞要求。委托书应通过规定的官方渠道进行核验,并应明确授权拟进行的房产处分,而不能仅依赖宽泛的管理措辞。付款及出售款项权限也应单独、审慎起草;最终付款方式以及代理人是否有权接收或处理出售款项,应按照具体交易当时的 DLD、房地产登记受托中心及银行要求确认。不得假定同一银行账户或款项规则适用于所有房产出售。
DLD 公布的房产委托有效期
DLD 当前公开 FAQ 表示:用于出售、抵押和赠与的委托书在这些交易中有效期为两年,购买权限自公证日起为五年。由于具体条件可能受委托书来源和交易类型影响,应在成交前再次确认 DLD 最新要求。
通告还对境外签发的房产委托书规定了特定条件,包括认证、必要时的阿拉伯语法律翻译,以及在房产交易接受场景下两年的签发期限。仅凭 QR 码不能作为迪拜土地局认可的授权书有效性证明;核验须通过出具该授权书机构的官方门户,或迪拜土地局认可的系统以电子方式进行。
本人,[委托人全名],国籍:[国籍],酋长国身份证号:[XXXXXXX],护照号:[XXXXXXX],以个人身份并作为下列房产的所有人:房产类型:[公寓/别墅/土地] · 区域:[区域] · 地块编号:[XXXX] · 市政编号:[XXX-XXXX] · 房产编号:[XXXX] · 产权证书编号:[XXXXX/XXXX]。特此指定:[代理人全名],国籍:[国籍],酋长国身份证号:[XXXXXXX],护照号:[XXXXXXX](以下称“代理人”),代为本人行事,享有下列权限:[此处按授权书类型载明所授权的行为——出售与过户、购买与登记、向开发商接收交付、管理与出租,或赠与一等亲属]——包括在迪拜土地局及登记受托办公室代表本人、签署文件与表格,以及收取与交付产权证书。范围限制:本授权书仅为上述目的签发,不授权代理人从事其范围以外的行为。谨请公证人对本授权书予以公证认证。
来自我们的文书起草实践:房产授权委托书通常涵盖的权限
- 对房产的全面管理与监督——有权出租、出售、转让、抵押、置换或过户,并签署买卖合同
- 签署及解除租赁合同、处理租户事务、收取租金,并支付房产的剩余款项和费用
- 在土地部门、水电局、市政厅、注册受托人办公室、交通局、各级法院及纠纷委员会前享有完全代理权—
- 建筑权限——办理建筑许可、与顾问和承包商签约、监督工程,并接通水、电、燃气和通信服务
- 诉讼与保护权限——报警立案、登记诉讼、采取保全和执行措施、领取判决执行文书,以及和解或放弃索赔
一份授权书,解决五种情况
| 条款 | 何时需要 |
|---|---|
| 出售/过户 | 身在国外出售迪拜房产——代理人在注册受托人处签字 |
| 出租+收租 | 出租单元、办理Ejari、跟进支票——无需支付物业管理费 |
| 水电及公共服务 | 开通或注销水电账户,交房时结清账单 |
| 建筑与许可 | 在您的地块上建房或翻新——许可、承包商、验收均由代理处理 |
| 诉讼与执行 | 与租户纠纷或侵占——代理人代为立案、跟进并执行,无需您到场 |
出售价款的收取
在我们处理买卖交易的惯常起草中,我们会依据交易要求,明确写明出售所得的收取方式——受益人与付款方式。经公证的文本正是受托人与买方银行在过户当日所依据的内容。
我们如何准备 DLD 房产委托书
明确房产交易
先明确出售、购买、抵押、赠与、管理、交接等交易并收集房产信息。
起草交易特定措辞
使用交易特定权限,并明确收付款、NOC、签署、过户和转委托权限。
视频公证
委托人通过阿联酋相应渠道参加实时视频公证,核验身份和同意后电子出具委托书。
在 DLD/Trustee 核验并使用
交易时通过规定的官方方式核验委托书,并由 DLD/Trustee 应用当时的交易要求。
不要“以防万一”把所有房产权限写入一份委托书。出售、抵押、赠与、购买和管理后果不同,应只授予实际 DLD 交易所需且您愿意授予的权限。
所需文件
- 1.委托人的原始护照或阿联酋身份证
- 2.房产完整详情(产权证号、地块号、楼宇名称、单元号)
- 3.代理人的护照/身份证复印件
常见问题
第29/R/2025号通函强化了 DLD 房产交易授权委托书的官方核验和交易专用措辞要求。委托书应通过规定的官方渠道进行核验,并应明确授权拟进行的房产处分,而不能仅依赖宽泛的管理措辞。付款及出售款项权限也应单独、审慎起草;最终付款方式以及代理人是否有权接收或处理出售款项,应按照具体交易当时的 DLD、房地产登记受托中心及银行要求确认。不得假定同一银行账户或款项规则适用于所有房产出售。
不。房产管理授权委托书不授权代理人出售、抵押或赠与房产,除非文件中有明确规定。DLD要求"出售"一词明确出现在授权委托书文本中,并附有具体的产权证书编号。如果同时需要管理和出售授权,则需要一份综合授权委托书或两份独立文件。
可以。非阿联酋居民可被指定为代理人,但仍须符合公证机构和 DLD 对身份及具体交易的要求。办理渠道取决于房产和具体服务:部分程序需要前往房地产登记受托中心,而符合条件的交易可使用现有数字渠道。若业主身在阿联酋境外,在符合资格时可能可使用阿联酋远程或数字公证渠道;否则可能需要按境外签署及认证流程办理。交易完成前应确认当时适用的 DLD 流程。
迪拜土地局目前公布的指引载明:涵盖出售、抵押或赠与的授权委托书自公证之日起有效期为 2 年,购买用途的授权委托书为 5 年。交易前请确认迪拜土地局的现行要求;若授权书本身载明更短的期限,则以该期限为准。建议在接近交易日期时出具授权书。
可以。若授权委托书载有针对该项交易的出售权限,以及迪拜土地局交易所需的房产标识信息,代理人即可在迪拜出售房产。此类文件通常以针对具体交易的房产授权委托书或特别授权委托书形式起草。就出售而言,请勿依赖宽泛的物业管理措辞。
它强化了官方电子核验、交易特定起草和境外委托规则,并要求明确授权目标房产处分,而不是藏在通用管理措辞中。
可以,但须完成所需认证并符合 DLD/通告条件。29/R/2025 对境外委托规定了认证、必要时阿拉伯语法律翻译及两年签发窗口等要求。
在我们协调的阿联酋远程公证流程中,可以。委托人参加实时视频公证,核验身份和同意后电子出具委托书;境外签署委托则走不同认证流程。








